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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到位

发布时间:2011-8-16 7:58:08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民宗局坚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主动争取县领导重视。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责任到位。县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并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政府每年组织专门督查组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考核,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贯彻落实。
    三是组织落实到位。及时调整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统战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各乡镇都相应成立民宗工作领导组,全县各行政村也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村管小组,夯实了工作基础。
    四是宣传教育到位。县委、县政府确定每年11月为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每年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吸引大量群众参加互动。累计悬挂过街横幅19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1800条,发放宣传单19000多份,出动宣传车78台次,举办了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班26期,培训人员达10600人,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干部培训到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文件明确将民族政策纳入各部门、各单位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培训规划,保证了党政干部及时有效地学习民族政策法规。
    六是表彰奖励到位。全县定期对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特别是2011年,县委、县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县党务工作会上,同组织、统战、宣传等先进一起进行表彰,扩大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