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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发挥群众监督机制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15 9:18:38

 

    一是加强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延伸监管触角。印发了《扶沟县特邀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扶民宗〔2012〕5号),聘请15名责任心强、有较高威望的少数民族退休干部和各坊清真寺寺管会负责人对本区域内的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进行义务监督,及时向民族工作部门反馈少数民族群众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进行统一培训,提高监督能力。县民宗局定期对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进行了座谈和专业培训。要求他们熟悉掌握清真食品的有关知识,提高行使职责和依法监督能力,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严格按程序办事,及时反映群众对清真食品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切实发挥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作用,做好清真市场监督。充分发挥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交流广、市场信息来源多的优势。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经常深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对从业人员情况、肉食来源、加工操作规程以及经营情况,负责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摊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四是拓宽监管渠道,扩大群众监督范围。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设立“清真食品从业人员监督台”,公开负责人、采购、保管、后厨人员的姓名、民族成份、岗位职责,公开县民宗局清真食品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征求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