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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3-9-13 9:41:41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的方针是:团结、帮助、引导、教育;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方针是:广泛联系、充分尊重、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
    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华侨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发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传统,促进华侨团结互助,教育华侨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鼓励华侨根据自愿的原则,加入住在国国籍,与当地人民友好相处并长期生存发展,为促进住在国的经济繁荣以及祖国和住在国的合作与交流发挥积极作用; 
    华人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严格区分外籍华人与华侨的不同国籍,增进外籍华人同我国的友好情谊和合作交流,并希望和鼓励他们为所在国的发展、为促进所在国与我国的友好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归侨侨眷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适当照顾他们的特点,发挥他们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优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祖国而团结奋斗;
    归国、海外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是:来去自由、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 
    非政府组织统战工作的方针是:协作、培育、保护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