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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芳一行视察民族宗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8-6-25 9:23:26


                             

6月21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张雪芳,县政协副主席李建设带领部分市、县政协委员,深入我县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和清真寺视察民族宗教工作。县政协民族宗教港澳台委员会负责人、县民宗委全体人员和相关单位参加视察。

张雪芳一行先后到县城关镇清真寺、基督教“两会”、汴岗镇兰若寺、柴岗乡支亭寺、韭园镇雾烟山等活动场所进行实地查看,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了宗教场所负责人的详细汇报。
座谈会上,听取了县民宗委主任王毅关于我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政协委员分别作了发言,首先对民族宗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雪芳指出,农村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基础弱。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不容忽视,不论从近期还是从长远看,都应高度重视,既要全面推进,又要重点突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用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要发挥自身优势,为我县宗教场所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多出良策,多谋善举;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李建设强调,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是联系民族宗教界委员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桥梁纽带,是委员参政议政、献计出力的重要场所,是政协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载体,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政协履职参政的重要内容。县政协立足大局,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在民族宗教领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要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六村共建”工作,深入推进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